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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9-10-31 | 发 布 日 期: | 2019-10-31 |
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1216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仁化县张细莲鱼档经营的鲶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19.10.10,样品规格:散装,经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35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月23日收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报告,于2019年10月25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至仁化县张细莲鱼档。 经初步调查,仁化县张细莲鱼档经营的该批不合格鲶鱼(淡水鱼),共计购进了8kg,除用于抽检的2.6kg,其余的已销售完毕。执法人员对被抽样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要求该鱼档提供了该批次不合格鲶鱼的供货商的合法资质证明材料和进货单据等证明材料。 目前,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仍在进行调查处理。 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