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5-11-30  发 布 日 期:  2015-11-30 
关于同意成立仁化县丹霞仁家协会的批复
    仁民社〔20157
 
关于同意成立仁化县丹霞仁家协会的
批复
 
吴小春同志:
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意成立“仁化县丹霞仁家协会”,具备法人资格,并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你单位登记后要加强日常管理,使之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并依照其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
    三、你单位如要变更名称、章程、负责人、备案事项和办事机构地址的,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你单位的重大活动要向我局报告。每年6月30日前应提交上年度的年检报告和有关材料,报送我局接受年度检查。年检报告书下载表格地址:邮箱:rhmzzq2@163.com
密码:rh123456下载《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两份,填写好后交到仁化县民政局二楼基层政权股室。
此复。
 
 
                            仁化县民政局
2015年11月4日
 
 
 
 
 
主题词:同意成立批复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
                  2015114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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