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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5-01-13 | 发 布 日 期: | 2015-01-13 |
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
仁价 [2014]3号
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
县财政局、教育局:
现将韶关市物价局韶关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韶价[2014]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接文后,请各有关收费单位按规定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仁化县物价局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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