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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12-20  发 布 日 期:  2018-12-20 
转发《关于调整韶关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县卫计局、县人民医院:

为加快推进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破除“以药补医”、“以械补医”机制,进一步理顺我县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规范医疗收费行为,现将韶关市发展改革局 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韶关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韶发改联[2018]72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下属各医疗机构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韶关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韶发改联[2018]72号)
关于调整韶关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附件:韶关市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8年版)(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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