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

   发布机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管理员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10-17  发 布 日 期:  2018-10-17 
2018年曲江区单位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单位食堂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彻底解决学校、企业等食堂无证经营问题,强化学校和企业负责人的食品责任意识,我局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曲江区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治有效落实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了单位食堂管理水平;提升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规范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行为,加快“明厨亮灶”建设工作进度。通过整治,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单位食堂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
一、制定方案、精心布置
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2018年曲江区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要求各基层监管所于4月1日起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高单位食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二、全面摸排,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一)严格许可,取缔无证,全力推进单位食堂量化提级。2017年开展单位食堂大排查基础上,我局对照工商登记、机关事业单位登记、民政登记等名录再次全面排查,严格依法进行查处未经许可提供供餐服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严格许可,对设计流程布局设施设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不符合审查规范要求的单位食堂,不予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对外承包的,督促承包方依法取得食品许可资质,合法经营经摸排,我区共有单位食堂117家,其中学校72(含托幼机构食堂) 家,企业职工食堂26家,养老机构食堂12家,其他食堂5家。
(二)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我局积开展2018年曲江区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辖区内的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等为监管重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检查食堂是否建立完善的索证索票、台帐登记、进货查验制度,大米、食用油、肉品等大宗原料与主要食品原料是否100%可溯源,学校食堂要索取大米重金属检测报告。二是检查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三是检查食品添加剂是否实行“五专”管理,使用情况是否进行公示,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两超一非”行为。四是检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标签标识是否清晰明显。五是检查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六是检查食品加工流程是否合理,是否做到生熟容器、生熟食品分开,食品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七是检查餐饮具是否洗涤消毒,学校食堂的餐饮具必须100%实行热力消毒。八是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做好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九是检查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体检证明与个人卫生习惯。
三、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工作
按照市局工作部署,到2018年底,全市持证单位食堂“明厨亮灶”建设要实现80%覆盖,其中学校食堂、800人以上单位食堂“明厨亮灶”建设要100%覆盖的要求,我区对未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的单位食堂逐一登记,并督促其尽快抓紧落实,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
四、继续加大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合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开展对单位食堂米面制品、肉制品、食盐、食用油、餐饮具和小卖部销售的散装食品、糕点进行抽检,其中米面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按照常规食品安全标准项目检测,餐饮具和小卖部销售的裸装食品重点检测微生物致病菌项目,糕点重点检测含铝等食品添加剂项目。截止目前,已完成12批次的抽检任务。下一季度,将按计划继续完成7个品种,每个品种抽检数量不少于3批次共21批次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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