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信息

   发布机构: 曲江区扶贫办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11-30  发 布 日 期:  2016-11-30 
韶关市曲江区新时期精准扶贫2016年帮扶计划
韶关市曲江区2016年新时期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帮扶计划
         
    为打赢新时期我区脱贫攻坚战,根据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韶关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按照我区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制定2016年度帮扶计划。
一、帮扶对象范围
根据省审核认定,我区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象为:
1、2015年全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000元、相对贫困人口占全村户籍人5%以上的标准,认定我区29个村为相对贫困村。
2、按2015年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的标准,认定全区农村2532户6190人为相对贫困人口(有劳动能力贫困户1270户4338人,无劳动能力贫困户1262户1852人),其中:29个贫困村贫困户1245户3324人(有劳动能力贫困户733户2611人,无劳动能力贫困户512户713人),59个非贫困村(居)相对贫困户1287户2866人(有劳动能力贫困户537户1727人,无劳动能力贫困户750户1139人)。
二、目标任务
到2016年底,实现1895人相对贫困人口脱贫,符合政策的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社会保障,通过政策性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产业扶贫项目、劳动力就业扶贫等项目启动实施,部分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增收脱贫;改善相对贫困村基础设施,推进贫困村农村改革,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三、帮扶计划措施
(一)落实符合政策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户纳入低保
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并根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力、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进行分类管理和帮扶。第一类家庭成员为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难以独立支撑的常年贫困家庭,其平均补助水平可按照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补助;第二类家庭成员为劳动能力较弱,收入微薄或有一定收入,但因重大疾病和突发事件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入不敷出,靠各种扶持政策在较长时间内难以摆脱贫困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平均补助水平不能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补差的90%;第三类家庭成员为有一定劳动能力,但因主要创造收入成员失业,或因照顾病人等暂时不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劳动,导致家庭收入较低且不稳定,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差额补助。所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照当地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保障;所有农村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额保障。
(二)落实教育帮扶政策
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惠民政策,实现各教育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争取各类慈善机构的助学基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开展“一对一”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
(三)落实政府全额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为相对贫困户购买新农合、新农保,贫困人口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不受经办时间限制,完善大病保险和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大病保险覆盖范围,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四)开展劳动力就业技术培训,推进劳动力就业扶贫
加强贫困人口就业服务,2016年区人社部门将联合农业等相关部门,开展不少于1期的培训班,免费为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开展农业技术学习和劳动力就业技术培训。举办招聘现场会,对有外出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开展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
(五)启动落实产业帮扶项目
立足贫困村资源禀赋,根据贫困户实际,按照“一乡一品”区域联动发展的思路,选准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扶持贫困村及贫困人口发展优质稻、水果、蔬菜、畜禽、茶叶、粉葛、莲子等特色农业, 启动落实产业帮扶项目。
利用马坝油粘米、火山粉葛、白水蜜桃、罗坑茶叶等农产品品牌效用,与东莞市合作投资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依托市、区农业龙头企业和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与相对贫困村、贫困户有效对接,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鼓励贫困户以土地、劳动力等方式入股企业,推广“公司+N+农户”模式,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参与度和受益度。
因地制宜采取光伏扶贫模式。根据扶贫对象家庭情况、光伏发电建设条件等因素,在保障扶贫对象每年获得稳定收益的前提下,引导具备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实施光伏工程。鼓励各类光伏发电开发企业参与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整合各类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户户用光伏扶贫项目投资补助、贫困村集体光伏扶贫项目资本金补助,鼓励金融机构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优惠贷款支持。区电网企业为光伏扶贫工程项目接网和并网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确保项目优先上网和电量全额收购。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原则上保障参与光伏项目的扶贫对象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收入
(六)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启动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贫困村乡村公路和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区交通公路部门要全面摸查贫困村的县乡公路和200人以上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化项目需求,建立2016—2018年扶贫公路项目库,科学制定3年攻坚计划,优先将贫困村公路建设项目纳入地方公路建设计划。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逐步完善贫困地区中小型灌区改造、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以及“五小水利工程”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农业水利基础条件。
(七)推进贫困村改革发展
结合农村改革工作,将具备条件的贫困村纳入我区农村改革发展的试点,改革试点首要任务是贫困户脱贫,根本任务是推进农村改革。将相对贫困村大塘镇汤溪村作为全区“两个构建”和“两个整合”试点,切实把扶贫开发与农村改革结合起来。一是抓好“两个构建”试点。一个是构建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元的村民自治,在村民小组成立理事会,行使村内户外的公共事务自治职能;另一个是构建以行政村为单元的公共服务平台,在行政村设立片区公共服务中心,拓展政务服务以外的公共服务,如涉及生产生活性的电商、普惠金融、供销、医疗保健等,提高为民综合办事效率。二是抓好“两个整合”试点。通过完善村民理事会的章程,以村民理事会推动“两个整合”。一个是整合涉农资金,由村民理事会动员村民把零散的农业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偿等普惠性财政补助统筹起来,用于村内的公益事业建设。另一个是整合分散土地,在具备条件的村组,由村民理事会动员村民开展互换并地,争取非普惠性涉农项目资金支持,搞好土地整理,解决土地碎片化问题,推进规模化经营和机械化作业,达到降成本、提效率、增产出的效果。
(八)加强贫困村党建建设
以2016年乡镇换届为契机,进一步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扶贫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村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
 
附件:曲江区2016年精准脱贫计划表
 
 
 
                       
 
 
 
 
 
 
 
 
 
 
 
附件
曲江区2016年精准脱贫计划表
序号
镇名
类别
村(居)数
户数
人口
2016年脱贫目标(人)
全区合计
相对贫困村
29
1245
3324
758
分散贫困人口
59
1287
2866
1137
小计
88
2532
6190
1895
1
大塘镇
相对贫困村
11
412
1241
250
分散贫困人口
5
108
274
66
小计
16
520
1515
316
2
马坝镇
相对贫困村
3
139
417
68
分散贫困人口
13
247
530
254
小计
16
386
947
322
 3
枫湾镇
相对贫困村
5
202
530
110
分散贫困人口
5
75
159
48
小计
10
277
689
158
 4
樟市镇
相对贫困村
5
248
534
179
分散贫困人口
6
217
420
228
小计
11
465
954
407
序号
镇名
类别
村(居)数
户数
人口
2016年脱贫目标(人)
5
白土镇
相对贫困村
3
137
343
76
分散贫困人口
8
262
649
186
小计
11
399
992
262
6
罗坑镇
相对贫困村
2
107
259
75
分散贫困人口
3
127
280
109
小计
5
234
539
184
7
乌石镇
相对贫困村
0
0
0
0
分散贫困人口
6
81
153
102
小计
6
81
153
102
8
沙溪镇
相对贫困村
0
0
0
0
分散贫困人口
7
92
209
81
小计
7
92
209
81
9
小坑镇
相对贫困村
0
0
0
0
分散贫困人口
6
78
192
63
小计
6
78
192
63
注:全区85个行政村均有贫困人口,分散贫困人口除分布在56个行政村外,还分布在3个居委会,分别是大塘镇大塘社区居委会3户8人;枫湾镇枫湾社区居委会3户5人;小坑镇小坑社区居委会2户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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