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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6-07-20 | 发 布 日 期: | 2016-07-20 |
2015年度韶关市曲江区住建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决算说明 三、 支出决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简要说明部门本部机构设置、职能及列入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的设置和职能) 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拟订有关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2、组织编制城区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审核,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选址工作。3、负责辖区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等批后管理和规划验收、辖区城市地理信息的管理工作。4、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负责城市测绘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中心镇及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5、承担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政策性租赁房的规划建设和分配管理工作。6、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房地产开发建设与利用,提出全区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的改革发展,对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定额进行指导实施,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图及造价咨询等机构的监督管理。8、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报批工作。9、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全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审查辖区大中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工作。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负责建材产品准入使用和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以及散装水泥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监督行业职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11、承担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有形建筑市场及招标投标档案资料的管理。12、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13、负责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指导镇(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14、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年决算组成单位共5 个,分别是区住建局、城规办、造价站、质安站、房屋征收办。 (二)人员构成情况(简要说明部门本部和列入部门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的编制、实有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等财政供给人员情况) 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领导职数6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2、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事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12人,其中:八级职员1名,工程师4名,助理工程师7名。 3、区城乡建设规划办公室,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事业编制16名,实有在编人员13名,其中:九级职员1名,十级职员1名,工程师7名,助理工程师4名。 4、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编人员3名,其中:工程师2名,助理工程师1名。 5、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事业编制3名,实有在编人员2名,其中:助理工程师1名,工勤技能人员1名。 6、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事业编制6名,实有在编人员5名,其中:九级职员1名,十级职员2名,工勤技能人员2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以‘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为总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韶关重要经济增长极和幸福美好新城区的总体目标,加快推进曲江扩容提质工作,主动积极融入韶关中心城区。 二、收入决算说明 年收入决算82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0.52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171.30万元。 三、支出决说明 年支出决算821.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0.52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拨款等)安排支出171.3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决算650.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1.08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共650.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决算支出650.5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5.2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提高了。主要支出项目有工资、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购买服务等。 (二)项目支出决算171.3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1%,与上年决算持平。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141.30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0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17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决算支出171.3万元,与上年决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0.7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0%。 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25万元,平均每辆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