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7-04-13 | 发 布 日 期: | 2017-04-13 |
韶关市曲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韶关市曲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7个,分别是韶关市曲江区卫计局、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曲江区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曲江区卫生监督所、曲江区爱卫办、曲江区公民无偿献血管理站、9个镇卫生院:其中樟市镇卫生院为中心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松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汇总和上报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
(七)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八)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九)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二)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三)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开展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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