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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7-10-27  发 布 日 期:  2017-10-27 
曲江区水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1 、部门职责
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水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承担水资源保护责任。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区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承担防治水土流失责任,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监管。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和机电排灌工作。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本地区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负责编制全区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 、机构设置
本局内设局 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建设与管理股、水保农水股、农电管理股、财务审计股、人事监察股。
区人民政府常设机构三防办挂靠水务局管理。
3 、人员情况
水务局编制人员共48人(局机关行政编制18人, 参公管理人员5人,事业编制25人)。实际在职干部、职工共46人:行政在职19人,事业在职27人。离退休人员共49人:离休1人,退休48人。本局2016年借用人员25人。
4 、其他
2016 年部门决算数据包含局机关、三防办、水政监察大队、水资源办、河道管理处。
2016 年本局部门决算按规定公开。
二、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1 、收入决算说明
本年收入8006.35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37.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368.6万元。对比2015年决算数19768.77万元减少11762.42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建设资金较2015年减少。
2 、支出决算说明
本年支出7981.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981.91万元。对比2016年部门预算数8105.59万元减少123.68万元。对比2015年决算数19799.64万元减少11817.73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决算955.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1.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6.02万元。
2016 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共955.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工资福利支出。
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1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⑶、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0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工资福利支出
⑷、农林水支出530.4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工资福利支出369.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86万元。
⑸、住房保障支出47.0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决算7026.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8%, 是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冬修水利工程、防汛资金等。
2016 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7026.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商品和服务支出。
⑵、城乡社区支出2335.7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商品和服务支出43.4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72.22万元,债务利息支出20.08万元。
⑶、农林水支出4682.7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商品和服务支出9.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672.86万元。
三、结余
2016 年年初财政拨款结余8.44万元,2016年末财政拨款结余32.88万元,是 局机关 国有资产占用费返拨款的结余。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8.8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15.6万元对比减少6.73万元,对比上年决算数27.76万元减少68%,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开支,2015年10月实行车辆改革后2016年车辆费用降低。
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52万元,主要包括:(1)公务车保有量2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全年车辆运行费支出6.52万元。
2 、公务接待费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往来接待餐费支出,接待批次约41次,接待人次约360人次。
五、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9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55.14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2016年对办公大楼门楼、会议室、三防仓库等维修工程支出以及按规定发放车改补贴等。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符合公务用车改革规定的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2016年韶关市县(市、区)工作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和《2016年市对县(市、区)工作绩效评价目标任务分解表》等相关文件,我局负责的绩效考核指标有两项,分别为单位GDP水耗、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2016 年,由于我区全年GDP增长比预期差,据统计局提供数据,我区今年GDP只有129.5亿元,因此,我区单位GDP水耗要控制在市下达的控制指标内有一定困难,暂时我们预计得分为1分(满分),具体得分以市水务局考核为准。
根据我区2016年农村总人口17.5万人,预测我区到2016年12月已通自来水人口可达15.435万人,我区农村自来普及率=15.435(已通自来水人口)/17.5(农村总人口)=88.2%。因此,预测我区2016年自来水普及率考核得分为满分0.3分。具体得分以市水务局考核为准。

   附: (财局已批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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