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药品流通环节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6年第5号)
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对新丰县药品零售企业实施GSP情况和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情况进行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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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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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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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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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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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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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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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丰城镇东风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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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别库房内墙发霉和脱落;
2.特殊药品安全保管措施不足,特殊药品专柜未上锁,专柜陈旧不牢固。
3.未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并建立养护记录。
4.部分药品直接着地挨墙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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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新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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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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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梅坑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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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梅坑镇梅坑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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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进药品未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资质文件,个别供应商提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只有业务员姓名,没有注明身份证号码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2验收中药饮片不规范,未索取和查验检验报告书;
3.中药房部分药柜的中药饮片未保留原包装及标识,药品批号等无法追溯;
4.西药房没有配备温湿度调控设备,不符合药品存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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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新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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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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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丰城街道办事处紫城村第二卫生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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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丰城街道办事处紫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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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药房、药库未配备温湿度调控、防虫、防鼠等设备设施;
2.在潮湿且不卫生的场所存放大量药品,该场所同时存放大量杂物;
3.未按药品分类储存药品;
4. 发现个别过期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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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新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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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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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谭中强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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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丰城街道双龙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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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完整规范的药品供应商档案,个别供应商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多处空白、未索取正确格式的随货同行单、未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2.验收中药饮片时未索取检验报告书;
3.药斗发现个别霉变中药饮片;
4.少数中药饮片无法提供进货单据和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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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新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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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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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潘伯良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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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丰城镇先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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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无法提供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文件;
2.使用的部分中药饮片无包装标识、无厂名厂址、无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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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移交新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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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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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城南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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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丰城街道新南路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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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在经营场所之外的阁楼发现大量无包装标识、无厂名厂址的中药饮片;
2首营企业资质审查不严,某公司提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为空白;
3.部分中药饮片不能提供购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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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撤销GSP证书;
2.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移交新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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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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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新丰东门路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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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丰城街道东门景华商住楼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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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别岗位人员未进行岗前培训;
2.药斗中个别中药饮片不同批号之间没有清斗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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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新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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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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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保元堂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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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西路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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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经营药品;
2.首营企业未经质量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审核批准即购进药品;
3.部分购进药品未建立验收记录;
4.营业场所凌乱,不卫生;
5.部分中药饮片柜斗谱未书写正名正字,未定期清斗;
6、拆零销售的药品未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拆零药品未按要求做好拆零记录、未配备拆零销售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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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撤销GSP证书;
2.要求新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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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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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乐万家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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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梅坑镇梅坑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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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经营药品;
在经营场所之外的房间存储大量药品;
2.未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管理系统,相关人员不能操作计算机管理系统;
3.未对营业场所的温湿度进行监测和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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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撤销GSP证书
2.要求新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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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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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新长城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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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丰城街道府前路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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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处方药后未按照规定保存处方;
2.未对营业场所的温湿度进行监测和调控;
3.药品养护记录不完整;
4.未建立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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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新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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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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