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药品流通环节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6年第4号)
2016年11月8日至11月9日,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对翁源县药品零售企业实施GSP情况和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情况进行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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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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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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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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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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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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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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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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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进和使用无标示生产日期、规格、产地、批号的中药饮片;
2.个别库房未配备温湿度调控、防虫、防鼠等设施设备;库房药品储存和分类摆放凌乱;
3.药房药品拆零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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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处理。
2.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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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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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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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龙仙镇工业路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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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库中少数过期、破损药品与合格药品并列存放;
2.药库药品未严格按照药品分类储存,摆放凌乱;
3.验收中药饮片不规范,未索取和查验检验报告书;
4.个别供应商资质文件审查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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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处理。
2.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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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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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李少均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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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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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房未配备空调等温湿度调控和防虫、防鼠等设备设施;
2.药斗中的部分中药饮片未保留包装标识,无法追溯饮片来源;
3.个别药品不能提供购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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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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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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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爱群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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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龙仙镇东方路南三巷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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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房未配备温湿度调控设备设施;
2.在注射室发现过期失效药品;
3.药斗发现个别霉变中药饮片;
4.个别中药饮片无法提供购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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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违规线交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处理。
2.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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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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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龙仙镇河口村委会卫生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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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龙仙镇河口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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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柜药品未按照药品分类摆放,凌乱,调配药品的工作环境不卫生整洁;
2.个别药品供应商资质文件不完整;
3.个别药品验收记录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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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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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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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周陂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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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周陂镇周陂老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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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严格遵守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未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2.部分药品储存条件不符合规定;
3.个别药品未按要求验收;
4.个别药品不能提供购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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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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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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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翁源建设二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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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262、264、268号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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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别处方药品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2.个别药品与非药品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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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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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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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翁源建设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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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177、179、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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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负责人发生变更后相关文件未及时修订并建立记录;
2.质量负责人不在岗;
3.企业的营业场所未与药品储存、办公、生活辅助及其他区域分开;
4.个别温湿度监测设备未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
5.个别药品未按照规定陈列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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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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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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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亚浪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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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龙仙镇三华街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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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管理系统;
2.质量负责人不在岗;
3.企业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监测和调控的记录不完整;
4.个别药品未放置于货架(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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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GSP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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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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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步裕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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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周陂镇礤下街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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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未按照许可内容从事药品经营,在经营场所之外的房间内存放大量药品;
2.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未对首营企业进行审核和批准;
3.少数药品未按照分类陈列;
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分区陈列;
5.拆零销售药品未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未做好拆零销售记录和配备拆零销售包装;
6.销售药品时未按照规定打印销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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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撤销GSP证书
2.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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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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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方群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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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二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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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未按照许可从事药品经营,在经营场所之外的房间内存放大量药品;
2.个别首营企业未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即购进药品;
3.个别药品帐、货不相符;
4.药品分类标志牌不齐全;
5.供货商质量保证协议未签名和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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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撤销GSP证书
2.发现有关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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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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