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药品流通环节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6年第3号)
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对韶关市浈江区药品零售企业实施GSP情况和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情况进行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
处理措施
|
1
|
浈江区德秦堂大药房
|
韶关市浈江区西堤中路11号3幢31-34铺
|
1、现场检查发现在核准的注册地址外的阁楼储存少量药品;2.企业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不齐全。
|
1.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线索移交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处理。2、要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2
|
浈江区泰盛大药房
|
韶关市浈江区站南路10号自编之6-7号
|
1、在经营中未坚持诚实守信,温度记录不真实;2、未对营业场所的温度进行调控;3、部分药品直接放置地面;4、存在违法购进中药饮片行为。
|
1、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线索移交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处理。2、撤销GSP证书。
|
3
|
骆树根私人诊所
|
韶关市东堤街38号
|
1、该诊所药房未配备空调等调控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保证药品质量;2、直接接药品岗位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
要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4
|
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灵芝药店
|
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建设路6号
|
1、质量管理人员未对首营企业进行审核;2、药品分类摆放标识配备不齐全。
|
要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5
|
韶关同仁门诊部
|
韶关市韶南大道北88号
|
1、部分中药饮片开封后未保留原包装标识,药品生产企业、批号等信息无法追溯;2、药房未配备空调等调控温湿度设备;3、个别药品无法提供购进发票,药品合法性无法追溯。
|
要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6
|
韶关市铁路医院
|
韶关市浈江区铁路职工二区
|
1、个别库房未配备空调等调控温湿度的设备;2、药品与地面、内墙之间未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3、中药饮片拆除外包装以后,没有保留饮片的包装标签,无法追溯饮片的生产企业、批号等信息。
|
要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7
|
吴喜娣私人诊所
|
韶关市南郊沙梨园六一村3号
|
1、购进药品未查验供货单位,《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2、使用其他医疗机构制剂;3、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药品合法性无法追溯;4、储存药品未配备空调等调控温温度、防潮、通风等设施设备。
|
1.发现有关违法违规线索移交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处理。
2.要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8
|
浈江区十里亭镇压五里亭村卫生站
|
浈江区十里亭五里亭村
|
1、药房未配备空调等调控温湿度的设施设备;2、购进少数药品未索取供货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3、在药房发现存有少量过期药品;4、中药饮片未保留原包装的标识,无法追溯药品的生产企业、批号;5、个别购进药品不能提供购进发票,无法确定药品合法性。
|
1.发现有关违法违规线索移交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处理。
2.要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9
|
罗焕彬私人诊所
|
韶关市五里亭良村公路5号
|
1、药房未配备空调等调控温湿度的设施设备2、药房拆零药品未做拆零记录;3、药房储存少量过期药品;4、药品供货企业档案资料不齐全。
|
1.发现有关违法违规线索移交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处理。
2.要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10
|
韶关市精心大药房有限公司十里亭一分店
|
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建设东路镇政府旁农贸市场首层东区12号之三商铺
|
1个别药品未按用途陈列;2、养护人员对个别有效期较短的药品未进行重点养护。
|
要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11
|
浈江区兴隆药店
|
韶关市浈江区建国路建国大厦1号
|
1、验收人员不具备相关资质;2、验收记录内容不全;3、个别药品未按用途陈列;4、个别中药饮片有生虫现象。
|
要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12
|
浈江区新欣药材行
|
韶关市韶南大道三公里金沙小区万家兴花园八幢首层7号商铺
|
1、个别直接接药品岗位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2、未按相关规定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或检定;3、个别中药饮片发霉、生虫;4、部分中药饮片直接着地存放。
|
要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特此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