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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6-01-08 | 发 布 日 期: | 2016-01-08 |
曲江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抽检结果解读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加工小作坊(以下称小作坊)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小作坊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辖区内各类型小作坊进行抽样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分析如下:
一、监测总体情况
本次对小作坊安全生产监测采取随机抽样,监测食品包括白酒、面制品、花生油、月饼,检测与判定依据是国家卫生标准;监测的食品样品来源各类型小作坊,覆盖我区五大市场三个乡镇(马坝中心市场、亿华市场、大丘麻市场、韶钢东区市场、三村市场、沙溪镇、乌石镇、枫湾镇)。检测结果显示,本次共计抽样品19批次,其中散装花生油13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69.2%,挂面1批次,合格率100%;白酒3批次,合格率100%;月饼2批次,合格率100%。
二、监测不合格结果
曲江区小作坊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不合格产品统计表(花生油)
三、工作建议
根据上述风险监测结果,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避免或降低食品不安全导致的健康风险:
(一)给消费者的建议
1、油的酸价超标表明油脂已经氧化劣变,滋味变差,营养价值降低。购买油制品时,应选择气味清新,透明度好、澄清无沉淀的食用油。
2、购买散装食用油时,不要购买用饮料瓶装的散装食用油,这些瓶子存在二次污染。装在废瓶中的食用油,由于密封不好,极易导致过氧化物超标。最好自行携带罐子购买散装食用油,这样不仅卫生也环保。
(二)给小作坊的建议
1、食用油小作坊应加强生产销售的管理,严格控制工艺流程,重视散装食用油的卫生状况,必须购买专门盛散装食油的油罐,且在油罐外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
2、《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食品必须符合《条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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