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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5-12-16 | 发 布 日 期: | 2015-12-16 |
曲江区食药监局到樟市镇调研食品摊贩工作
据悉,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食品摊贩登记工作,并将登记的食品摊贩信息告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郭长青指出,为进一步加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力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加强沟通协调,樟市镇拥有较丰富的食品市场整治工作经验及相对规范的市场秩序,可以在落实食品摊贩管理方面先行先试,为其它镇、街道总结经验,发挥试点带动作用。陈卫红表示,整治食品摊贩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镇政府责无旁贷,希望在区食药监局的指导和协助下开展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整治工作,为樟市人民的饮食安全奠定良好基础。(曲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范路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