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20-02-04 | 发 布 日 期: | 2020-02-04 |
涉企政策之重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第一节 所有企业 1.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为上述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五险之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一般性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按其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一般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即705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公益性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141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补助资金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为安置对象实际缴纳的职工五险之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公益性岗位社保个人缴费补贴 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条件的劳动者,可申请公益性岗位个人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劳动者个人实际缴纳的职工三险之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6.吸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本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7.一次性创业资助 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资助。 8.租金补贴 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经营场地的,符合条件,每年最高补贴4000元,最长补贴三年。 第二节 中小微企业 9.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按其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第三节 家政服务企业 10.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 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不超过其为所招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业务咨询:韶关市曲江区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6667749 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咨询电话:8728135、8522933、8728136、12333 注释: 初创企业: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符合条件:指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特定人群等。 职工五险: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职工三险: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