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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7-04-14  发 布 日 期:  2017-04-14 
2017年曲江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情况说明

 

2017年度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规范性文件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军队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烈士申报、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城乡救济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4、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5、负责镇、村(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核批工作,负责县(区)际和镇级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批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6、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7、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弃婴(童)、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8、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9、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察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1、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12、承办区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股级领导职数5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区民间组织管理中心,核定行政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

区老龄工作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完善城乡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一是按省、市政府要求继续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完成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三类保障对象提标任务。二是加强全区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健全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核对及认定信息平台。三是进一步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四是根据市新出台医疗救助有关政策,出台我区配套制度。

2、筑牢防灾减灾工作防线。进一步推进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损农房重建救助、冬春救助精准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强救灾款物使用监管。搭建服务平台,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发挥好减灾委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机制,加强灾情会商,确保灾情数据客观、准确。组织开展好“5.12国家防灾减灾日活动,扎实推进我区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3、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在养老服务方面,加大在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服务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重点推进床位建设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建设“幸福计划”试点项目和农村居家养老幸福院项目建设。抓好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老龄工作方面,全力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工作,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和宣传力度,提高我区投保率。认真开展“敬老月”期间系列活动和全市老年人文艺汇演。继续推进全面发放高龄老人高龄津贴工作。在慈善事业方面,组织开展 “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做好新一轮的扶贫开发工作。同时,积极推进省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

4、创新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将对社会组织规范登记管理为主,转向规范登记管理和激发活力、发挥积极作用并重。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程序,加强年检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积极协调推进社会组织“两建”工作。

5、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一是做好全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基石计划”和家庭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二是继续抓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任务。三是继续推进3A级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6、加强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做好2017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争取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10名持证社工。二是推进幸福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向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试点工作,发挥专业社工功能,更好服务社区群众。

7、继续开展拥军工作,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复退军人维稳工作。一是巩固我市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加大对双拥优抚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巩固和发展新型军政军民和谐关系。做好节日拥军优属走访慰问工作、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十百千万关爱功臣”、清明祭奠、烈士纪念日等活动。二是落实优抚相关政策。根据省、市相关政策,逐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三是落实军休安置政策。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开展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妥善安置退役士兵,落实好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补助和政策扶持。四是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信访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检查各项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重点人员特别是个别困难对象是否帮扶到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工作,及时有效为复退军人排忧解难。

8、稳步推进区划地名工作。按步骤、按标准地开展地名普查工作,做好省、市、县三级界线联检。

9、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一是做好殡葬管理工作。继续推进惠民殡葬,实施绿色殡葬“长青计划”。加强殡葬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做好我区“十三五”殡葬事业发展目标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文明祭祀新风,依法规范殡葬管理工作。二是做好救助服务工作。适时开展集中救助行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705.0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91.6511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13.416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705.0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691.6511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13.416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298.437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8.437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3393.213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2%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略高。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6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公务接待费及办公费支出10万元。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