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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3-14  发 布 日 期:  2018-03-14 
(补充)2015年马坝镇社区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马坝镇社区服务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马坝镇社区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马坝镇社区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马坝镇社区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 负责对马坝镇社区居民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负责马坝镇公共服务等工作;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服务工作; 完成上级马坝镇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是属于事业编, 核定事业编制30名。 正股级,公益一类。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属于二级报一级单位马坝镇人民政府。
 
 
 
 
 
第三部分   马坝镇社区服务中心2015年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马坝镇社区服务中心2015年度总收入 458.4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58.4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 458.46  万元,2014年支出 492.43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3.97万元,减少了6.90 %, 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取消了城乡保洁员工资支出。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马坝镇社区服务中心2015年度总支出 458.4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58.4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58.46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3.97万元,减少了6.90 %, 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取消了城乡保洁员工资。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马坝镇社区服务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458.4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3.97万元,减少了6.90 %, 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取消了城乡保洁员工资。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马坝镇社区服务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3.97万元,减少了6.90 %, 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取消了城乡保洁员工资。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马坝镇社区服务中心2015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无, 主要原因是由一级单位马坝镇人民政府中列支。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8万元,部门事业运行经费支出2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0万元,减少了35.71 %, 主要原因是部门减少了劳务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属于二级单位没有国有资产。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无,由一级单位马坝镇政府中列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5年马坝镇社区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表第二部分(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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