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高效发电超低排放改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高效发电超低排放改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高效发电超低排放改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韶关市曲江区府前中路10号 邮编:512000 联系电话:0751—6669401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建设规模 (内容) | 1 |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高效发电超低排放改造(二期)项目 |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 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57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93万元)在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高效发电超低排放改造(二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增脱硝工艺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工艺,设计脱硝效率不低 于 75%,烟气中 NOX排放浓度控制在不超过 45mg/Nm3;新增脱硫除尘工艺采用旋转喷雾干燥(SDA)半干法脱硫工艺,设计脱硫效率不低于 81%,除尘效率不低于 50%,烟气中 SO2 排放浓度控制在不超过 35mg/Nm3,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控制在不超过 5mg/Nm3。环保工程:机组产生的烟气经处理后通过高 120m 烟囱达标外排;本项目无废水产生;噪声经对主要噪声源采取相应减缓措施后可达标排放;除尘灰及脱硫副产物作为高炉水渣磨细系统添加料;废脱硝催化剂委托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附件:《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高效发电超低排放改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版)高效发电超低排放改造(二期)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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