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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20-07-01 | 发 布 日 期: | 2020-07-01 |
韶曲环审〔2020〕38号 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6号、7号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6号、7号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请资料收悉。经我局审核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8844.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44.32万元),在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6号、7号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040m2,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3°37´25.60",N 24°42´22.4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新建脱硫脱硝装置:烟气管道+脱硫塔+除尘系统+换热器+SCR反应器);辅助工程(新建氨水站:氨水储罐+氨水卸车泵+氨水输送泵+氨水蒸发器,依托现有循环冷却水);公用工程(供电、供水);环保工程(新建废气处理设施: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采用SDA半干法脱硫+SCR脱硝工艺,经烟气净化后通过现有高烟囱高空排放;定期更换脱硫、脱硝催化剂,合理设置烟道规格,增加氨气反应效率,以控制脱硝系统逃逸氨的排放。依托现有废水处理设施:SDA脱硫工艺和SCR脱硝工艺过程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治理设施:新增设备采用低噪音设备,采用隔声包覆和出口设置消声器等控制措施。固废处理设施:脱硫固废外运处置,回收利用;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劳动定员22人,实行“四班三运转”,年运行8497h。 二、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你公司须认真研读《报告表》,按《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进行建设。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并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完成后,你公司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另外,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范围,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依法持证按证排污。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应急与监察股负责。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 2020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