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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20-05-11  发 布 日 期:  2020-05-11 
关于韶关市盛安汇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石灰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韶曲环审〔2020〕33号

关于韶关市盛安汇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石灰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韶关市盛安汇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韶关市盛安汇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石灰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请资料收悉。经我局审核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韶关市盛安汇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拟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在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下乡村委会廖下岭新建年产1万吨石灰油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300m2,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3°30´48.48",N 24°39´33.6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生产区、水泵房、办公区。生产区单独建设1个占地面积49m2的独立密闭房7m×7m×1.5m泡池,主要用于混合生石灰和水;建设10个10m×5m×1.5m的成品池,占地面积750m2,主要用于混合搅拌后产品的沉淀分层,全部成品池加盖防雨水设施);公用工程(供水、供电系统);辅助工程(供水、供电系统配套管线及设施);环保工程(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山地灌溉;喷淋废水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废气处理: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水帘机+喷淋塔+15m高1#排气筒处理。噪声处理:安装消声、减震、隔声设施和厂房采取厂房隔音。固废处理: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定期清理至附近城镇垃圾站)。项目劳动定员4人,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二、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你公司须认真研读《报告表》,按《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进行建设。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并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完成后,你公司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另外,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范围,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依法持证按证排污。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应急与监察股负责。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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