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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20-05-11  发 布 日 期:  2020-05-11 
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新建35000Nm3/h制氧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韶曲环审〔2020〕32号

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新建35000Nm3/h制氧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新建35000Nm3/h制氧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请资料收悉。经我局审核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28355.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在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内新建35000Nm3/h制氧机工程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5990m2,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3°39´10.31",N 24°43´13.3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主体工程(新建空气压缩过滤系统、预冷系统、分子筛净化系统、空气分离系统);(2)辅助工程(新建在线分析室、主控楼、配电楼、循环水处理车间、门卫室);(3)储运工程(液氧、液氩、液氮储槽和管道工程);(4)供用工程(供水、排水、供气、供电系统系统依托现有;新建循环水系统);(5)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各设备的冷却回水直接利用余压进入冷却塔冷却,冷却后的水再用泵加压供用户循环使用;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等废水排入全厂生产废水排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韶钢废水处理站处理。噪声治理:选用效率高、可靠性好的设备,压缩机电机选用低噪声电机,对高噪声的压缩机设置隔声罩,在必要的压缩机出入口管道采用管道消声器,以隔断设备的动力机械噪声和电磁噪声,隔声罩内壁和消声器采用性能良好的吸声材料,并对设备基础采取良好的减振隔振措施,压力气体放散采用消音器或混凝土排放塔以降低噪声。固体废物治理:设备运转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定期回收处置,废油桶返回炼钢工序做废钢使用,空气过滤产生的废滤芯、空气净化产生的废分子筛吸附剂及废干燥剂,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厂区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劳动定员19人,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年工作350天。

二、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你公司须认真研读《报告表》,按《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进行建设。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并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完成后,你公司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另外,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范围,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依法持证按证排污。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应急与监察股负责。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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