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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20-05-06 | 发 布 日 期: | 2020-05-06 |
韶曲环审〔2020〕30号 关于韶关市曲江区同创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铁渣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韶关市曲江区同创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韶关市曲江区同创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铁渣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请资料收悉。经我局审核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韶关市曲江区同创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在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大坑口原省电力一局院内建设年处理10万吨铁渣搬迁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13334m2,中心地理坐标为 E 113.5954°,N 24.5418°。项目充分利用现有建筑及设施,包括办公楼1座,员工宿舍1座,生产车间3栋,以及精粉池、尾砂池以及循环水池等;同时对现有场地/设施进行改造,包括原料仓1座、尾矿仓1座、沉淀池1座、雨水收集池1座、应急池1座。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烘干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处理;精粉池、尾砂池、磁选机、水力分级机、压滤机产生的废水充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办公室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尾砂全部作为水泥料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返回磁选工序回收利用;破碎机、球磨机、磁选机、摇床、泵、风机产生噪声通过消声、减振、围墙阻隔处理。该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每天1班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 二、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你公司须认真研读《报告表》,按《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进行建设。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并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完成后,你公司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另外,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范围,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依法持证按证排污。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环境应急与监察股负责。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 2020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