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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20-02-21  发 布 日 期:  2020-02-21 
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韶曲环审〔2020〕18号

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请资料收悉。经我局审核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9699.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99.31万元),在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占地面积5000m2,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3°38´31.74",N 24°41´41.8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脱硫脱硝装置:烟气管道+脱硫塔+除尘系统+换热器+SCR反应器;烟气回用源头控硝装置:1#、2#、4#、5#焦炉各配备一套焦炉烟气回用源头控硝装置,其中1#、2#焦炉配备的型号为XL-130-55-55,4#、5#焦炉配备型号为XL-130-55-625)、辅助工程(氨水储罐:氨水储罐+逆止阀、紧急关断阀和安全阀+遮阳蓬+四周设置2.2m围栏+喷淋管线、喷嘴)、环保工程(废气处理: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采用源头控硝+SDA半干法脱硫+中低温SCR脱硝工艺,经烟气净化后通过现有高烟囱高空排放;定期更换脱硫、脱硝催化剂,合理设置烟道规格,增加氨气反应效率,以控制脱硝系统逃逸氨的排放)。项目劳动定员30人,实行“四班三运转”,年作业时长8410h。

二、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你公司须认真研读《报告表》,按《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进行建设。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并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完成后,你公司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另外,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范围,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依法持证按证排污。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应急与监察股负责。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