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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20-02-22 | 发 布 日 期: | 2020-02-22 |
韶曲环审〔2020〕15号 关于韶关市曲江区华祥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10万立方米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韶关市曲江区华祥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韶关市曲江区华祥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10万立方米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韶关市曲江区华祥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在曲江区马坝镇石堡村燕子岩建设年加工生产10万立方米机制砂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5000m2,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3°34´34.92",N 24°37´25.6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原料堆场、产品堆场、砂石生产线);公用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道路运输);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200m排水沟;2500m3一级雨水收集沉淀池1个;7500m3二级雨水收集沉淀池1个;直径为2.5m的沉淀罐4个;三级化粪池1个。废气处理设施:初级破碎工序设置8000m3/h引风机+布袋除尘器1套;二级、三级破碎设置水喷淋装置减少粉尘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基础减震、距离消减。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500m2板框式压滤机1个)。项目劳动定员8人,年生产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二、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你公司须认真研读《报告表》,按《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进行建设。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并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完成后,你公司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另外,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管理要求,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或实行排污登记管理,依法排污。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环境应急与监察股负责。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 2020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