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8-09-11 | 发 布 日 期: | 2018-09-11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韶曲环违改字【2018】39号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韶曲环违改字〔2018〕39号
曲江区马坝镇联永安矿产品加工场:
经查,你单位实施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已过,仍在生产和排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 行)》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未经核发环保部门许可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联系人:严培新
联系电话:0751-6691898
单位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中路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曲江分局
2018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