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9-01-04 | 发 布 日 期: | 2019-01-04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韶曲环违改字【2018】47号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韶曲环违改字〔2018〕47号
韶关市曲江区森能兴木碎加工厂:
经查,你单位实施了:年加工3万吨生物质燃料项目破碎生产设备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超标,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照片、《监测报告》等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禁止超标排放噪声等污染物。
2、在2018年12月 31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委托有治理资质单位出具整治方案并进行整治。
请于2018年12月19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本单位。
联系人:李新文
联系电话:0751-6691898
单位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中路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曲江分局
2018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