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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9-02-22 | 发 布 日 期: | 2019-02-22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韶曲环违改字【2019】3号
郑新华:
经查,2019年2月1日,你在曲江区马坝镇塘下村黄土地内焚烧废旧电线的行为,违反了《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现责令你:
1.立即停止焚烧行为。
联系人:严培新
联系电话:0751-6691898
单位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中路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曲江分局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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