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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9-07-01 | 发 布 日 期: | 2019-07-01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韶曲环违改字〔2019〕7号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韶曲环违改字〔2019〕7号
韶关市龙凤胎饲料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实施了年产20万吨饲料项目锅炉车间废气排放口外排废气超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韶关市曲江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以及现场照片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现责令你公司:
1、立即停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2、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本单位。
联系人:李新文
联系电话:0751-6691898
单位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中路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曲江分局
2019年4月4日
当事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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