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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9-07-01 | 发 布 日 期: | 2019-07-01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韶曲环违改字〔2019〕6号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韶曲环违改字〔2019〕6号
韶关市波丽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5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你公司回转窑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回转窑排放废气中的烟尘浓度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曲江分局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询问笔录》、《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报告》{(韶)环境监测(气)字(2019)第011号}以及现场照片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现责令你公司:
1、立即停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2、加强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责令你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联系人:严培新
联系电话:0751-6691898
单位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中路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曲江分局
2019年2月21日
当事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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