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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5-03-23 | 发 布 日 期: | 2015-03-23 |
韶关市曲江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报告
——2015年1月27日在曲江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韶关市曲江区财政局局长 张以荣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曲江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区财政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韶关重要经济增长极和幸福美好新城区,争当韶关经济发展先行区的总体目标,全力抓收入、稳增长、惠民生、推改革,圆满完成了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67704万元,增收15033万元,增长9.85%。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5341万元,增收9964万元,增长1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8%,其中:国税部门完成15490万元,增收779万元,增长5.3%;地税部门完成33415万元,增收4397万元,增长15.15%;财政部门完成26436万元,增收4788万元,增长22.12%(税收46903万元,增收5075万元,增长12.13%;非税28438万元,增收4889万元,增长20.76%)。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财政总支出完成150288万元,同比增支14938万元,增长11.04%。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40688万元,同比增支14691万元,增长11.66%,完成年初支出预算的101.33%。
(三)结余情况。
2014年,财政收支相抵,结余17416万元,其中:滚存结余13666万元,净结余375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2014年基金收入完成54957万元,减收8236万元,减少13.03%。
区本级基金收入完成35123万元,减收15375万元,减少30.45%,完成年初预算的52.37%。上年基金结余9592万元。上级基金补助收入10242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14年基金支出37482万元,减支16119万元,减少30.07%,完成年初预算的45.48%。
(三)结余情况。
2014年,基金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7475万元。
三、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和主要工作措施
过去的一年,我区努力克服困难和不利因素,严格执行预算安排,确保了收支稳步增长。
(一)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平稳。部分税种增长较快,贡献率提高。房产税完成2676万元,同比增长106.33%;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4911万元,同比增长186.1%;耕地占用税完成1380万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是上年2.06倍和2.86倍,拉高全区地方财政收入7个百分点。二是财政支出合理有序。按照“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保运转、促发展”的支出原则,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确保基本支出预算按时序进度、项目支出预算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严控一般性支出,有力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压减行政运行成本,财政支出实现有保有压。三是财政保障更加有力。重点保障和重大项目投入持续加大,全年投入民生10.15亿元,增加1.49亿元,同比增长17.21%,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2.15%,比上年增加3.43个百分点。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投入增长达20%以上。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工作措施。
狠抓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协调运行。采取“四加强、四保证”提高收支管理水平:加强收入组织,健全协税护税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政策,研究对策,克服了“营改增”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收的困难,保证了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加强重点税源征管,跟踪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和重点企业税源动态,保证了应收尽收;加强非税征缴,摸清各类非税收入底数,保证了可持续征收,增加政府可用财力;加强支出管理,采取提前预告、量化任务、清理往来账款、加快资金拨付等措施,保证了规范支出,有效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资金。
狠抓财政杠杆调控,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投入莞韶华南钢铁深加工科技产业园和曲江开发园区建设资金8701万元。投入G106线、S248线改造资金3440万元。发放广东昆仑科技有限公司中央专项技术改进资金214万元。利用财政政策助推台泥(韶关)、大宝山铜硫开发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新增投资见实效,拨付企业“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1601万元。投入城西市场、亿华房地产拆迁、马坝黄屋村“三旧”改造、江畔桥等一批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共4020万元。安排优先发展区、重点发展区和生态功能区三大功能区发展资金210万元。全年争取省市节能减排、科技、中小企业扶持、农业设施、城乡社会保障、养老、医疗体系、标准化学校建设等资金共40505万元,同比增加1137万元,有力地支持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狠抓民生资金落实,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在财政收支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加大了民生投入。筹集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和就业、文化体育等民生事业发展资金101510万元,同比增长17.21%,其中教育“创强”资金2607万元。安排“三农”资金17144万元。拨付底线民生资金6148万元,落实了城乡居民低保、城乡居民养老、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5项提高补助标准政策,大幅度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落实扶贫开发“双到”资金346万元。落实政府民生实事区配套资金10198万元。
狠抓财政体制改革,提升科学理财水平。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衔接,逐步实现全口径预算。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定了《曲江区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明确公开的原则、内容、职责、方式、程序等。完善财政激励机制,制定了《曲江区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办法》、《曲江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考核奖励办法》、《曲江区土地储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全区各级各部门抓财源建设的积极性。健全配套体制机制财政政策,制定了《韶关市曲江区推进三大功能区建设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实施细则》,逐步理顺区与镇级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健全投融资的决策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四、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一)落实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对预算决议的审查意见。
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人大代表在审议2014年预算草案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包括:进一步搭建经济发展平台、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加强财政绩效管理、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审议意见。针对各项意见,区财政局认真研究,全面落实。一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为企业搭建发展平台,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新兴产业,培育财税增长点;二是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堵塞税源漏洞,提高精细化征管水平,确保收入稳健增长;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保障重点项目投入和园区发展资金,发展经济开辟财源;四是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管理,规范使用监管,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提高资金效益;五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预算追加,增强约束力,集中财力加大民生支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落实区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区财政局承办的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共3件,均已按时办理完毕。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升了财政工作水平,真正让人大代表的良策转化为工作成果。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区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配合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受经济下行和政策性减税等因素影响,减收因素增多,新增税源企业尚未形成规模,重点税源企业增长乏力,后续财源不足,放缓收入增长速度,收入结构未从根本上改善;财政内部管理有待提质增效,在程序优化、流程简化等方面还需加强;中央和省不断出台惠民政策,民生和重点项目等重点支出呈刚性增长,缓解收支矛盾更加困难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准确把握形势,科学编制预算,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意义重大。
一、我区财政形势分析
今年全区财政发展改革既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从收入看,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下,我区经济运行依然存在下行压力,部分重点税源企业还未摆脱困境,新的税源增长点尚未形成,预计财税收入增幅将进一步收窄。从支出来看,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以及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等都需要增加财政投入,财政增支加大,收支矛盾仍旧突出。但随着省委、省政府促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政策落实,以及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园区扩能增效、城市扩容提质“三大抓手”的推进,辐射带动我区加快发展,为涵养财源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建设韶关重要经济增长极和幸福美好新城区,争当韶关经济发展先行区的总目标,以及分区发展和创建绿色宜居城市战略,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推进开源节流,合理调配财政资金,保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财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真实完整原则。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编制,将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统一编制。如实填报部门预算机构、编制、人员等基础数据,科学测算部门收支,力求各项数据真实、准确、科学。
坚持保障重点原则。优先保障改善民生的投入,保证重点社会事业项目和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保障重大决策的实施。
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继续按照“零增长”的要求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部门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坚持讲求绩效原则。强化绩效管理,增强支出绩效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全区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综合考虑我区财政工作形势,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具体安排如下:
(一)收入预算安排。
全区财政预算总收入1680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3.45%。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287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10%,其中:国税部门收入1827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18%;地税部门收入3441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3%;财政部门收入3017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14.16%。
上级专项补助收入40667万元(以上年度决算的90%编制上级专项补助收入预算)。
预计省市各类戴帽项目补助收入25970万元(以上年度决算的90%编制省市各类戴帽项目补助收入预算)。
上年结余收入18571万元,由于科目调整,原列政府性基金科目的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转列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因此上年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中调入1155万元列入上年结余收入。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5年,全区财政预算总支出16713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3.98%。其中:上解省、市支出8600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853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4.19%(民生预算支出11.34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7.74%,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1.55%,同比增加2.16个百分点)。具体科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7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96%;
(2)国防支出3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69.07%;
(3)公共安全支出80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5.07%;
(4)教育支出2828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69%;
(5)科学技术支出14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02%;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5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36%;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74%;
(8)医疗卫生支出1791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66.34%;
(9)节能环保支出53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0.11%;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3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0.26%;
(11)农林水事务支出2396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6.26%;
(12)交通运输支出217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6%;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05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73%;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7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0.86%;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07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4.25%;
(16)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17)住房保障支出417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15%;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4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5.43%;
(19)预备费1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0)国债还本付息支出500万元;
(21)其他支出912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5.21%。
上述支出含预计增加津补贴支出4726万元(按每人每月300元计)。
(三)结余安排。
财政收支相抵,结余946万元(具体明细详见附表)。
四、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5年,基金预算收入109311万元,其中:区本级基金收入857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7.79%。
上年基金结余16320万元,由于科目调整,原列政府性基金科目的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转列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因此上年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中调减1155万元列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上年结余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7285万元(剔除科目调整因素后,按上年度决算的80%编制上级补助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5年,基金预算支出1093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2.62%。其中: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1934万元(其中:政府住房基金支出114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1938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194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3738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958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580万元);
(2)农林水事务支出(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1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707万元;
(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377万元(其中: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17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129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231万元);
(5)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266万元。
(三)结余安排。
2015年基金收支相抵,结余9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草案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总收入890万元,其中韶关市曲江区金叶发展公司分红股利收入390万元,资产占用费收入500万元。预计总支出89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企业职工工资38万元;区级财政统筹调剂85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具体明细详见附表)。
六、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预计总收入52730万元,其中地税征集收入37398万元。预计总支出43245万元,其中待遇支出41412万元,社保基金预计滚存结余68842万元(具体明细详见附表)。
七、保障措施
为确保完成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目标,2015年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收入征管,力促收入稳步增长。健全征管机制,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强化协税护税部门目标考核,落实征收任务,提高征管水平,确保收入进度。研究应对政策性减税措施,采集涉税信息,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动态监管,加强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交易、城市设施配套费等地方税费的征缴,挖掘增收潜力。加大对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征管,拓宽政府资源和资产性收益,提高非税收入水平。紧抓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机遇,准确把握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做大财政总量。
(二)强化支出结构调整,力促使用效益提升。运用财政手段整合筹集资金,支持“两大园区”建设,健全完善园区财政体制,加大莞韶华南钢铁深加工科技产业园和经济开发区的基础设施投入,促进扩园增效,夯实财源基础;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韶钢技改提升、台泥(韶关)项目、大宝山铜硫开发、韶关电厂“上大压小”等建设,培育重点财源;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做强做大,增产增效,发展产业,培植财源新增长点;支持城区扩容提质,规划建设新型城镇化,加快市东环线(曲江段)、新白线、城北开发、影剧院周边旧城改造、“135”城镇规划和三大功能区建设等进程,发展城乡经济,增强财源后劲。支持生态发展,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扶持特色小镇发展特色产业,加大生态保护、生态观光农业、大森林温泉度假等生态旅游等投入,发展持续财源。
(三)强化民生福祉保障,力促和谐曲江建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政府服务职能,释放我区改革发展“红利”,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安排好教育文化、社保就业、卫生医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重点支出的财政资金。着力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落实城乡低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提标等政策,加大五保户、孤儿、残疾人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安排好种粮补贴、强农惠民、政府民生实事、扶贫开发“双到”等资金,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的比重,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四)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力促资金规范使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支出使用效益。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推进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降低行政成本。强化预算执行刚性,压减预算追加,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集中更多的财力办大事。加强债务管理,控制债务成本,优化债务结构,防范债务风险。
(五)强化财政改革创新,力促工作转型升级。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规范完整、透明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加强我区投融资平台建设,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积极探索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缓解制约我区城市建设资金瓶颈问题。按分区发展战略,完善三大功能区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区与镇级财政分配关系,建立“财随事转”的财力保障机制,协调镇域财力。深化民生财政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协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公务用车改革、“村财镇管”和“镇财区管”,配合开展税收制度改革。
(六)强化依法理财意识,力促法治财政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坚持开展普法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增强预算法治意识,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对新预算法规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监督。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资金安全监管,防控重大项目资金风险。完善财政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逐步建立部门预算编制征询人大代表机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财政发展和改革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履行职责,奋发作为,认真执行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为建设韶关重要经济增长极和幸福美好新曲江、争当韶关经济发展先行区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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