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区2016年公租房(廉租房)分配方案
根据《韶关市曲江区新建廉租住房分配方案(试行)》(韶曲府办[2011]173号)精神,为确保2016年我区公租房(廉租房)抽签分配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对象基本情况
经报名初审、入户调查及公示,符合申请2016年公租房(廉租房)的保障对象共34户(详见附件1),其中低保家庭有11户,低收入家庭23户。家庭成员单身1人、单亲2人同性共12户(详见附件2);家庭成员2人异性或3人以上共22户(详见附件3)。
二、2016年分配的公租房(廉租房)情况
2016年分配的公租房(廉租房)共36套,其中房型二房一厅21套(详见附件4)、一房一厅15套(详见附件5)。
三、抽签程序及要求
(一)对取得公租(廉租房)配租资格的申请人,由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申请人规定时间、地点内参加分配选房程序,接到通知书的申请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到场,逾期未到者,视同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二)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优先面向已经申请、登记为公租(廉租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同等条件下,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配租对象。家庭中有肢体残疾、生活自理能力差,患有重大疾病成员的特殊家庭优先安排低层住房,通过抽签确定房号。
(三)采取抽签的方式抽取顺序号,再根据申请人已抽取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房号,房号为具体楼房号(仅限本次分配有效的轮候号)。抽签人必须是申请人,申请人因故不能依时参加抽签必须办理委托手续,由委托人代其抽签。委托手续必须在抽签前3天到区房地产管理所办理有关手续。
(四)抽选房号后,按抽签结果由申请人签名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到区房地产管理所登记,签订曲江区公租(廉租房)租赁合同。
(五)申请人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或抽中住房号不愿入住的,视作自动放弃该批次的公租(廉租房)租住资格,由此原因出现空房时,由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轮候人员按照轮候号码进行抽签分配。每个家庭只配租一套公租(廉租)房,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不再享有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六)公租(廉租)房租赁合同每年一签。已配租公租房(廉租)房的保障对象,在合同期满经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仍符合公租(廉租)房保障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再符合公租(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退出公租房(廉租房)。
(七)进入选房资格名单的申请人若放弃选房,至少在抽签分房3天前向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放弃选房书面申请,空缺名额由轮候家庭予以补足。
(八)廉租住房配租的结果应予以公示。
四、抽签分配方法
综合房源房型、数量及报名保障对象家庭人口情况,本次公租(廉租房)混合一起进行抽签分配,并按家庭成员构成及人数分二批次抽签。
(一)第一批次:房型为一房一厅,共15套,其中一层共2套。分配对象为家庭成员单身1人、单亲2人同性或夫妻2人的保障对象。为方便肢体残疾及老弱病保障对象生活,共分二组抽签,具体顺序如下:
第一组:有残疾及老弱病的1户保障对象(详见附件6),优先抽取在一层2套房(详见附件7)的其中一套,没抽到的房号转到第一批次第二组分配。
第二组:其他11户保障对象(详见附件8)安排在二至六层共14套,各户抽取抽签顺序号,凭顺序号抽取房号,没抽到的房号转到第二批次分配。
(二)第二批次:房型为二房一厅,共21套,加上第一批次没抽到的3套一房一厅房,共24套。原则上安排家庭成员人数2人异性或3人以上的保障对象22户保障对象,为方便肢体残疾及严重疾病保障对象生活,共分二组抽签,具体顺序如下:
第一组:有残疾及老弱病的4户保障对象(详见附件9),优先安排在一至三层共4套房(详见附件10)。各户抽取抽签顺序号,凭顺序号抽取房号。
第二组:其他18户保障对象(详见附件11)安排在三至九层共20套(含一房一厅户型的3套),每户抽签一套。各户抽取抽签顺序号,凭顺序号抽取房号。由于二房一厅的房源不够,如果抽到一房一厅户型的保障对象,本次分房可以选择放弃,进行轮候分房。
以上各组住户如果抽中住房号不愿入住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公租房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公租房(廉租房)建设是政府的民生工程,其分配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能租到廉租住房,并按时入住,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2016年公租房(廉租房)分配工作协调领导。
(二)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在分房过程中,要严肃分房纪律,严格按租住条件分房,严禁不符合租住条件的家庭租住公租房(廉租房)。
(三)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全力高效做好本次公租房(廉租房)分配工作。
附件:1.2016年曲江区申请公租(廉租)房登记名单(总表)
2.曲江区申请公租(廉租)房登记名单(单身、母女、父子或夫妇)(12户)
3.曲江区申请公租(廉租)房登记名单(母子、父女或3人以上)(22户)
4.二房一厅房源明细表(21套)
5.一房一厅房源明细表(15套)
6.第一批次第一组拟分配保障对象名单(1户)
7.第一批次第一组拟分配一房一厅房源明细表(2套)
8.第一批次第二组拟分配保障对象名单(11户)
9.第二批次第一组拟分配保障对象名单(4户)
10.第二批次第一组拟分配二房一厅房源明细表(4套)
11.第二批次第二组拟分配保障对象名单(18户)
曲江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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