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区2018年公租房(廉租房)抽签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分配原则
本次公租房(廉租房)实物分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特殊困难特殊照顾、急需救助优先解决”的原则,采取轮候的办法分批次开展。
各批次划分如下:
第一批次:享受低保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低保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上一次没有抽到房的轮候对象、退伍优抚对象;
第二批次: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上一批次没有抽到房源的2户保障对象;
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实际租住房屋,房源不足按照批次实行轮候。根据上款中对各批次的划分,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各批次申请家庭的具体租住房屋。房屋一经确定后不作调整;逾期未签订租住协议的,视为放弃租住廉租住房资格。
二、具体抽签分配方法
(一)第一批次:享受低保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低保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上一次没有抽到房的轮候对象、退伍优抚对象;综合房源房型及报名保障对象家庭人口情况。
房型为二房一厅,8户保障对象(华美、温广礼、骆嘉伟、骆丽萍、邓子平、杨桥养、黄思新、梁秀琼)。各户抽取抽签顺序号,凭顺序号抽取房号。
以上各组保障对象如果抽中住房号不愿入住(签名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放弃的住房由下一批次保障对象进行抽签分配。
如第一批次有放弃的住房则进行第二批次的抽签。
第二批次: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剩余1户)及上一批次没有抽到房源的2户保障对象;抽取抽签顺序号,凭顺序号抽取房号。
由于房源不够,本次抽签未分配到房屋的保障对象进入轮候。
曲江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
困难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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