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0227
接到《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报告书》(报告书编号: JQT19FC00657、 JQT19FC00667)后,我局依法送达检验报告后,并开展立案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1、我局执法人员向南雄市乌迳镇功夫磨坊早餐店送达检验报告(报告书编码:JQT19FC00657),现场检查未发现经抽检不合格批次油条。2月13日我局立案调查,该单位负责人表示不申请复检,该单位积极主动配合调查,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我局责令其改正,并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2元,2.罚款66元。 2、我局执法人员向南雄市越湘饮食店送达检验报告(报告书编号:JQT19FC00667),现场检查未发现经抽检不合格批次的手工面。2月13日我局立案调查,该单位负责人表示不申请复检,该单位积极主动配合调查,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我局责令其改正,并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6元,2.罚款48元。 南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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