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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9-03-04 | 发 布 日 期: | 2019-03-0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操作指南流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1月1日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建设单位须自行登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网址http://14.215.49.48:30001/REG/或hpba.gdep.gov.cn)登记备案,建设单位须自行注册账号据实填报并按要求签署姓名,备案回执自行打印存底备查。
填表说明:
1.填表人应当仔细阅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知晓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
3.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应符合《南雄市畜禽养殖管理暂行办法》(雄府【2018】19号)的规定,应事先取得当地镇人民政府出具对选址是否符合《南雄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分实施方案》要求的审查意见,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出具对项目是否符合《南雄市关于调整生猪、家禽发展规划和布局(2010-2020年)方案》的审查意见,配套建设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避免违规盲目投资。
(后附不同行业备案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