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20-08-28  发 布 日 期:  2020-08-28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51-3837790

通讯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永康路108号二楼

邮 编:5124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南雄市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鱼鲜种猪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批复意见

关于南雄市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鱼鲜种猪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批复意见22.doc


雄环审[2020]22号

2020-8-28

2

关于南雄市番雄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1500头母猪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批复意见

关于南雄市番雄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1500头母猪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批复意见23.doc


雄环审[2020]23号

202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