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雄市番雄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1500头母猪改建项目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拟对南雄市番雄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1500头母猪改建项目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永康路108号二楼 联系电话:0751-383779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雄市番雄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1500头母猪改建项目 | 南雄市珠玑镇袛芜村委会袛芜村小组对岗山岭 | 南雄市番雄畜牧有限公司 |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于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珠玑镇袛芜村委会袛芜村小组对岗山岭,场区中点地理坐标: N25°14′31.89″ ,E114°24′57.59″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6 栋猪舍: 2 栋怀孕舍(原育肥舍改建), 2 栋分娩舍, 1 栋配种保育舍, 1 栋后备隔离舍,合计猪舍总建筑面积约 7240m 2 (猪舍为单层建筑);配套建筑设施包括生产管理生活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办公楼、饭堂、员工宿舍等。改建项目取消原有年存栏 2300 头肉猪养殖项目。本改建项目完成后,拟年存栏 1500 头母猪和 1000 头保育猪,年出栏 30000 头仔猪。 项目总投资 2000 万元,环保总投资约为 200 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水环境: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包括:猪粪尿污水、猪舍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主要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不外排。项目场地内的各个猪舍均接有排污水管和排粪管。项目猪舍产生的粪污从管道流入集污池,经切割泵与搅拌机切割搅拌,确保粪污不分层,通过自动喷淋装置将粪污均均散在垫料上。猪粪尿转换成生物有机肥,从而实现污染物的资源化利用。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2)大气环境:改建项目运营期主要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有氨和硫化氢等恶臭气体。主要保护措施:(1 )猪舍:抽风机抽风 → 抽风出口处喷洒除臭剂 → 面源排放;(2 )异位发酵床:喷洒除臭剂 → 面源排放;(3 )无害化车间:抽风机抽风 → 除臭设备 →15m 排气筒;(4 )厨房油烟:收集 → 高效油烟净化装置二级处理 →15m 烟囱排放。同时通过加强猪舍管理,及时清扫粪便废物;将猪舍、异位发酵床和集污池等主要恶臭产生源分散布局等,来减轻恶臭的影响,改善场区内小环境。(3)声环境: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猪只发出的哼叫声、污水处理系统水泵、排风扇等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主要保护措施:在场区设置隔音墙;同时在场区周围种植树木绿化带,使产生的噪声自然衰减。粪污水处理设施放置在专用房内,电机和抽水泵产生的电动噪声、机械噪声都在隔声房内,并采取减震措施,这样可减低噪声值 30dB(A) 以上。(3)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猪粪、病死猪、生活垃圾、疫苗针头等医疗废物。主要保护措施:养猪场的粪污水经异位发酵床工艺处理后制成有机肥料外售。病死猪按《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16548-1996 )、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 2017 〕 25 号)及《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81-2001 )进行“一体化”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固定的垃圾堆放点,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走统一处理。疫苗针头等医疗废物应设置专用存储容器,并存放于隔离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 2 | 南雄市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鱼鲜种猪场改扩建项目 | 南雄市南亩镇鱼鲜村 | 南雄市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雄市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鱼鲜种猪场改扩建项目选址于广东省南雄市南亩镇鱼鲜村,场区中点地理坐标: N25°11'16.84" , E114°35'02.37"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6 栋商品配怀舍, 6 栋商品分娩舍, 1 栋扩繁保育舍, 1 栋扩繁育成舍, 1 栋扩繁隔离舍;配套建筑设施包括生产管理生活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办公楼、饭堂、员工宿舍等建筑面积约 19855m 2 。改扩建项目完成后,拟年存栏 15000 头母猪,年出栏 300000 头仔猪。 项目总投资 2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 2210 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水环境: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包括:猪粪尿污水、猪舍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主要保护措施: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包括:猪粪尿污水、猪舍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场地内的各个猪舍均接有排污水管和排粪管。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员工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44/613-2009 )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排放浓度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05 )“旱作”水质标准两者严者后全部回用于场内优质牧草和山林浇灌等,不外排。(2)大气环境:改建项目运营期主要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有氨和硫化氢等恶臭气体。主要保护措施:(1 )猪舍:(1 )猪舍:抽风机抽风 → 抽风出口处喷洒除臭剂 → 面源排放;(2 )污水处理站:喷洒除臭剂 → 面源排放;(3 )有机肥车间:喷洒除臭剂 → 臭气处理措施 → 15m 高排气筒排放;(4 )无害化车间:抽风机抽风 → 臭气处理措施 →15m 高排气筒排放;(5 )厨房油烟:收集 → 高效油烟净化装置二级处理 →15m 高烟囱排放。(3)声环境: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猪只发出的哼叫声、污水处理系统水泵、排风扇等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主要保护措施:在场区设置隔音墙;同时在场区周围种植树木绿化带,使产生的噪声自然衰减。粪污水处理设施放置在专用房内,电机和抽水泵产生的电动噪声、机械噪声都在隔声房内,并采取减震措施,这样可减低噪声值 30dB(A) 以上。(3)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猪粪、病死猪、生活垃圾、疫苗针头等医疗废物。主要保护措施:养猪场的猪粪和污水处理站污泥采用立式发酵罐经高温好氧发酵后,制成有机肥料。病死猪按《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16548-1996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 2017 〕 25 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81-2001 )采取高温法进行安全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固定的垃圾堆放点,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走统一处理。疫苗针头等医疗废物应设置专用存储容器,并存放于隔离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