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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9-01-04 | 发 布 日 期: | 2019-01-04 |
为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组织整体质量,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现就我市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公告如下: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和筹备期间开展除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在排查期间,如已注册登记但涉嫌违法违规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也要纳入排查范围。排查情况内容包括:组织名称、负责人、主要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及联系方式。 现公开举报电话如下:0751-6976395。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社会组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