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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3-30  发 布 日 期:  2018-03-30 
2016年度南雄市园林管理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南雄市园林管理所,主要职能是管理园林绿地,美化城市环境。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建设、管理与维护、工程设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南雄市园林管理所人员编制16名,实有在职人数11人,退休1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城市公园、绿化带、花坛及街道路树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2、对我市城区600多株路树进行统一修剪。

3、进一步抓好水南、水西小岛、珠玑三地苗圃的花木生产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城市路树和公共绿地的除草、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日常养护工作,以及城区绿地的卫生保洁工作(对所辖绿化范围进行清扫积水、清理卫生死角和环境治理。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99.67万元,比上年增长22.35万元,增幅12.6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9.67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99.67万元,比上年增长22.35万元,增幅12.6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99.67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47.6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3.95%,比上年增11.04万元,增幅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83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52.0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6.05%,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11.31万元,增长27.79%。其中:001项目8.34万元主要用于(大润发)雄东路及周边绿化;002项目19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园林维护费;003项目15万元,主要用于更换洒水车1辆;004项目4.67万元,主要用于水南桥底绿化工程款;005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原323线穿城段绿化带养护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5.4万元,比上年减1.9万元,减幅10.98%。其中办公1.4万元、差旅费1.74万元、电费0.44万元、福利费1.05万元、工会经费0.19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4万元、水费1万元、维修(护)费4.4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5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6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30.98万元,其中:其他构筑物285平方米,价值5.86万元,其他车型1辆,价值14.9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0.17万元。2016年增加了固定资产洒水车1辆,价值14.95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园林绿化管理等12项工作,实施5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6年南雄市园林管理所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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