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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20-09-16  发 布 日 期:  2020-09-16 
雄农扶办〔2020〕16号 关于下拨2020年度南雄市“广东扶贫济困日”第一批定向捐赠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镇:

  根据各捐赠单位、捐赠人的定向函要求,现将2020年度南雄市“广东扶贫济困日”第一批定向捐赠资金共计5754453.4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照《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粤农扶组〔2019〕25号)的规定办理。

  一、定向捐赠资金的使用范围

  此次下拨的定向扶贫捐赠资金是指捐赠人对于捐赠资金使用有明确的区域、领域、项目等的捐赠,各镇要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将捐赠资金用于帮扶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生产发展、教育和基本医疗保障、危破住房改造补助、以及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备、贫困村村组道路等项目或扶贫济困事业。

  二、定向捐赠资金使用程序

  此项资金报账程序严格按照《南雄市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雄府函〔2016〕102号)、《关于规范精准扶贫资金使用程序的通知》(雄扶〔2017〕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扶办〔2020〕94 号)文件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申报及实施,并根据资金下达情况据实拨付。

  三、定向捐赠资金的监督管理

  南雄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对“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扶持项目建设实施和资金使用开展跟踪监督,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产生的效益以及资助到人的情况,确保“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有效管理及使用。你镇对下拨捐赠资金的使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对有意弄虚作假,冒领捐赠资金的人员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其他要求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扶办〔2020〕94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工作,确保捐赠财产的信息准确的完成录入、统计,现有如下要求:一是请各镇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程序进行项目申报及实施,严禁先实施后申报项目;二是请各镇仔细填报实施项目信息表(附件2),并在提交项目报账资料的同时将基础信息表提交到资金组。

  附件:1.2020年南雄市“广东扶贫济困日”第一批定向捐赠资金安排表

        2.“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扶持项目基本信息表

                        

                                                                南雄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附件1  2020年南雄市“广东扶贫济困日”第一批定向捐赠资金安排表.xlsx

附件2 “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扶持项目基本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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