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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20-04-18 | 发 布 日 期: | 2020-04-18 |
各有关镇(街道)、驻镇(村)工作组(队): 根据韶关市《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涉农资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类)的通知》(韶财农〔2020〕28号)文件精神,韶关市财政局已将2020年市级扶贫开发资金及韶关市驻镇(村)工作组(队)工作经费下拨到我市财政局。现将此笔资金下拨给各镇、村(具体金额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其中,市级扶贫开发资金用于韶关市帮扶的百顺镇东坑村等9个新时期精准扶贫相对贫困村完善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贫困村集体、贫困户产业增收项目;韶关市驻镇(村)工作组(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扶贫宣传、建档立卡、资料等日常工作开支。在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后,可按照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要求统筹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类工作任务。 二、此次下达资金除工作经费按各镇资金管理办法的申报程序执行外,市级扶贫开发资金严格按照《南雄市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精准扶贫资金使用程序的通知》的规定,以项目申报形式申请。 三、各级部门应严格按照韶关市《关于印发<韶关市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和使用监管细则>的通知》(韶财农〔2016〕145号)、南雄市《关于印发<南雄市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和使用监管细则>的通知》(雄财农〔2016〕58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如发现挤占、截留或挪用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此项资金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投入的资金来源,纳入新时期精准扶贫的统计范围。 四、此项资金请列入2020年度“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资金(21305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1.韶财农〔2020〕28 号 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涉农资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类)的通知 2.2020年市级扶贫开发资金安排表 3.2020年韶关市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安排表 4.2020年韶关市驻镇工作组工作经费安排表 南雄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雄农扶办〔2020〕5号 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涉农资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类)的通知.pdf 附件1:韶财农〔2020〕28 号 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涉农资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类)的通知.pdf 附件4:2020年韶关市驻镇工作组工作经费安排表(1)(1).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