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9-12-09 | 发 布 日 期: | 2019-12-09 |
韶关、揭阳市财政局、扶贫办,韶关、揭阳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扶贫办,韶关、揭阳市有关镇(街道)财政所: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东扶贫〔2018〕6号)和东莞市与韶关市、揭阳市签署的对口扶贫协议的要求,2019年我市拨付到323个相对贫困村的引导资金共24225万元(其中:到韶关市209个相对贫困村15675万元,到揭阳市114个相对贫困村8550万元)。镇(街道)帮扶的262个村的财政引导资金19650万元由东莞市各镇(街道)财政分局落实拨付,市直单位(企业)帮扶的61个村的财政引导资金4575万元由我市财政局落实拨付。以上资金将于2019年6月21日前拨付到相对贫困村所在镇财政所(资金明细及划拨账号详见附表)。 请你们按照《东莞市新时期精准扶贫财政专项到村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我市到村引导资金的日常监督管理。各有关镇(街)财政所确认收款后,对于我市财政承担部分的资金,请于2019年6月21日前将复函及资金入帐通知书扫描件发送到我市经协办邮 箱dgjxb2017@163.com。 联系人: 市经协办曹华军,联系电话:22833372; 市财政局韦培坚,联系电话:22831148。 附件:1. 2019年度东莞市财政承担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对贫困村引导资金划款账号表 2. 2019年度各镇(街)财政承担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对贫困村引导资金划款资金及账号表 3.东莞市新时期精准扶贫财政专项到村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 (东财函〔2019〕1305 号)关于划拨2019年我市帮扶韶关、揭阳市323个相对贫困村到村引导资金的通知.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