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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3-30  发 布 日 期:  2018-03-30 
2017年度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2017 年度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预算公开 (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 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乐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分。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监管股、用地规划管理股、工程规划管理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监管股、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股、市政建设管理股、市容环卫管理股、公共事业管理股、坪石办事处等12个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48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数4名,退休人员37名,均为财政供养人员。
(三) 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维系本单位日常工作的运作,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管理与监督;推进本市规划及市政工程管理监督;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宜居城乡建设;加强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有效推进建筑节能;加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供水排水、路灯灯饰、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燃气等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收入预算 6246.51 万元,比上年增 2726.52 万元,增幅 77 %,主要原因是 因工作业务需要,项目增加,收入增大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894.25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 2352.26 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 年支出预算 6246.51 万元,比上年增 2726.52 万元,增幅 77 %,主要原因是 因工作业务需要,项目增加,收入增大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894.25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 2352.26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 745.3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2%,比上年增78.9万元,增11%,原因是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住房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费两项人员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6.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4.5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5501.17万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8%,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2647.62万元,增长92%,原因是增加了污水处理等项目和上级下达的资金 。其中:001项目 污水处理厂运行费1317.51万元,此项目为本年度新增,主要用于支付污水处理厂每月运行费;002项目乐昌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费441万元。用于支付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费;003项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666万元,此项目为本年度新增,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004项目治污保洁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90.33万元,此项目为本年度新增,用于城市治污和保洁;005项目非统发人员工资104.63万元,用于支付原城管人员工资和退休费;006项目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28.95万元,用于支付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费用;007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费10.5万元,用于支付验收检测费;008项目检测室人员和公用经费35万元,用于支付检测室人员工资;009项目规划设计编制项目经费5万元,用于规划设计编制费用;010项目2017年新型城镇话“2511”试点补助经费100万元,此项目为本年度新增,用于新型城镇化项目;011项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规划资金40万元,此项目为本年度新增,用于农村人居环境项目;012项目重新编制核心景区规划费用120万元,此项目为本年度新增,用于支付规划编制费用;013项目乐昌市2017年市政零星维修工程120万元,用于支付市政零星工程款;014项目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和监理项目152.6万元,此项目为本年度新增,用于城区地下管线项目;015项目职工文化广场改造工程15.1万元,用于职工文化广场工程款;016项目S248线环城路段照明工程57.62万元,此项目为本年度新增,用于支付工程款;017项目乐昌市中城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费142.48万元,用于支付每月环卫运营费;018项目乐昌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费165万元,用于支付垃圾填埋场每月运营费;019项目乐昌市市政排水设施“四防”装置维护7.5万元,此项目为本年度新增,用于每年的“四防”装置维护费;020项目LED灯工程款121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021路灯抽水机经费52万元,用于日常路灯维护;022项目市政路灯电费100万元,用于支付路灯电费;023项目一江两岸三桥彩灯维护10.2万元,用于彩灯维护费,此项目为本年度新增;024项目乐昌市截污提升系统委托运营费及电费96万元,用于支付每月的运营费和电费;025项目南塔公园租金与维护经费4万元;026项目路灯两大节日检查经费10万元;027项目北道口、地道口清淤及值班人员经费3万元;028项目园林绿化养护费84.06万元;029项目人民公园绿化及公厕维护经费10万元;030项目乐昌市南部八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433.64万元,此项目为本年度新增,主要用于南部八镇垃圾清运;031项目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费220.36万元;032项目水厂代征32.5万元,此项目为本年度新增,用于支付水厂代征费;033项目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05.2万元,用于支付农村危房项目;034项目新型墙体基金支出300万元,用于退还企业缴纳的新型墙体基金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64.43 万元,比上年 减8.52 万元, 11 %,原因是 节约了日常的公用经费支出 。其中办公 7 万元、印刷费 1.2 万元、邮电费 8.79 万元、差旅费 8 万元、会议费 1 万元、福利费 0 万元、日常维修费 4 万元、专用材料 0 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 0 万元、办公用房水费 1 万元、电费 12 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 0 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 万元、其他费用 0 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 20.5 万元,与上年数相比 减2 万元, 减幅9 %,原因是 缩减了公务用车运行费 。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8 万元 与上年数相比 减2 万元,增 20 %,原因是 缩减了公务用车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12.5 万元,与上年数 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 0 万元,增(减) 0 %,其中:货物类采购 0 万元,工程类采购 0 万元,服务类采购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7 年本 单位 占有 固定 资产的总体情况(总额) 截止到2016年12月,固定资产954.19万元,其中房屋474.36万元,车辆180.39万元,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299.44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无)。 收入 0元 ,支出 0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住建局2017年预算补充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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