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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8-03  发 布 日 期:  2016-08-03 
乐昌市安监局2015年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乐昌市安监局根据乐机编委〔2005〕28号文件于2005年9月成立,是独立财务核算单位,我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局设机构现有:办公室、监督管理一股、监督管理二股、安全生产应急求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和执法监察大队共六个股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市安监局主要职能是:一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韶、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镇级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市重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乐昌市安监局2015年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2人。2015年年末实有人数17人,其中: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7人(公务员15人,工勤2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坚守安全生产 红线 意识,强化 底线 思维,强化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问责制,严肃事故处理,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趋于好转,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赋予市安监局各项工作任务。
三、收入决算说明
乐昌市安监局2015年决算总收入27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63万元,占总收入的63.45%;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00万元,占总收入36.15%。
四、支出决算说明
乐昌市安监局2015年决算总支出27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73.6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3.45%。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专项100万元,占本年支出36.54%。
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173.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63.4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7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68.70万元,其中有省追拨其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00万元。全年行政经费决算与预算相比,占本年总支出36.54%,主要是省追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费100万元纳入支出核算。
五、“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1.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1、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2015年公务车保有量四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过桥过路费、油费及车辆维修开支,与上年相比下降59%,减少费用其主要原因是2015年执行公车改革, 2015年平均每辆运行费开支1.5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4.16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49%,主要用于全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省韶多次对我市开展该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省、韶关安监局到我市督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与各县(市、区)安监局以及我市镇级安监站交流、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公务接待工作发生的支出,2015年招待人次为832人,招待批次全年为69次。
4 、会议费支出1.78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14%,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及安全知识文艺演出。
附件4:乐昌市安监局2015年决算公开表格范本(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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