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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8-04  发 布 日 期:  2016-08-04 
乐昌市安监局2015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乐昌市安监局根据乐机编委〔2005〕28号文件于2005年9月成立,是独立财务核算单位,我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局设机构现有:办公室、监督管理一股、监督管理二股、安全生产应急求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和执法监察大队共六个股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市安监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韶、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镇级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市重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乐昌市安监局2015年现有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2人。财政供养人员17人(公务员15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人;工勤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强化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问责制,严肃事故处理,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趋于好转,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赋予市安监局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乐昌市安监局2015年预算收入数为159.3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56.3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安排的拨款为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乐昌市安监局2015年预算支出数为15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9.38万元,占总支出的74.9%,比上年增加20.14万元,增长20%;安全监管监察专项40万元,占全年支出25.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2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4.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
 
 
 
 
乐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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