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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3-30  发 布 日 期:  2018-03-30 
乐昌市博物馆2016年部门预算(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1 个,主要职能是文物征集、收藏、保护、陈列展览、文物修复,考古发掘。
(二)乐昌市博物馆事业编制人数11人,现有事业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2人,包干工勤人员4人。
(三)乐昌市博物馆2016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有:做好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完善陈列展览、做好馆内消防安全、环境绿化维护等工作;做好馆藏文物保护修复工作;做好民间文物征集工作;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3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0.65万元,比上年减少18.08万元,减幅12.16%,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一名在职人员,故增加了人员经费收入;但减少了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专项资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3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30.6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74.6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7.14%,比上年增12.92万元,增幅20.93%,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增加了事业在职人员,并调整了人员工资和包干工勤工资,故增加了人员经费收入。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31万元,公用经费5.5万元,定额车编费2万元,离退休统发工资9.9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5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2.86%,比上年减少了31万元,减幅35.63%。其中:001馆藏文物保护1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收藏文物的修复与保护,与上年相比无增减;002文物保护单位抢救维修1万元,主要用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的抢救维修与保护,与上年相比无增减;003民间文物征集经费1万元,用于征集民间文物的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万元;004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经费17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比上年增加了3万元;005中央补助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专项资金36万元,用于博物馆日常免费开放的宣传、环境维护、消防安全等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7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万元,包括办公费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5万元、日常维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3.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按具体项目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上年数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6年我单位占有国有资产的总额712.1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为670万元,公务用车价值10.3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1.76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做好博物馆日常免费开放工作,完善陈列展览、做好馆内消防安全、环境绿化维护等工作;做好馆藏文物保护修复工作;做好民间文物征集工作;做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及消防安全工作;努力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争取通过省普查办的考核。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6年乐昌市博物馆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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