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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3-30  发 布 日 期:  2018-03-30 
2015年度乐昌市文化馆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昌市文化馆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乐昌市文化馆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文化馆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昌市文化馆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5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 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艺术创作辅导组、艺术活动项目组、文化艺术培训组、非物质文化遗产组、宣传策划组、演出队。
(二)部门主要职责
乐昌市文化馆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隶属于乐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开展群众文化事业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⑴为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提供辅导;⑵承担我市的文艺创作、辅导工作;⑶指导、培训我市艺术创作骨干;⑷负责执行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挖掘、整理工作;组织实施和开展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交流传播工作任务;⑸组织策划各类型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业余文艺团队活动;⑹组织示范性群众文艺创作、展览及讲座。
第二部分   乐昌市文化馆2015年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文化馆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乐昌市文化馆2015年度总收入295.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6.6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9.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76.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48万元,下降4 %。主要原因:是省级专项资金拨入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没变化,没收入。
3.事业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没变化,没收入。
4.经营收入 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没变化,没收入。
5.其他收入 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没变化,没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19.32万元,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19.32万元,增加100%,原因: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结余款。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乐昌市文化馆2015年度总支出280.1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80.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万元,
2.  教育(类)支出 0 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9.9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文化活动3万元,群众文化151.43万元,其他文化支出45.5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57 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升和专项资金支出的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事业单位离退休72.0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72 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退休工资标准提升。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事业单位医疗8.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69 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医疗标准提升。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乐昌市文化馆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27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6.65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2.4万元,增长35 %;主要原因是增加调整工资及省级专项资金的拨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乐昌市文化馆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28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1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5.85万元,增长37 %;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的提升和专项资金支出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分功能科目看,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9.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统发工资,住房公积金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等基本支出150.98万元及项目支出免费开放、送戏下乡演出补贴、千人书画大赛、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等48.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文化馆2015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4.53万元,完成预算5万元的9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注:因流动舞台车是项目资金,故预算是在项目经费中体现)完成预算3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76%。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97万元,减少18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 下降(增长)0 %;没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7万元, 减少1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没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 与上年保持不变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97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万元,占66%;公务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占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万元,其中: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5 公务用车购置数  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3万元,2015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辆(流动舞台车),主要用于送戏下乡演出活动专用(包括演出期间的车油费、维修(护)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30次,接待人数共270人。主要用于包括上级领导检查及乡镇业务交流工作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与上年保持不变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该车是流动舞台车,主要是用于送戏下乡演出活动用车;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中央补地方“三馆(站)免费开放奖补资金”等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3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3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 .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我部门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4-2:2015年文化馆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