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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4-05-23  发 布 日 期:  2014-05-23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班
为切实做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实施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5月22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班,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检验人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责人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等90余人参加培训。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海明亲临培训班指导并作培训动员讲话,要求广大食品生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培训班邀请了韶关市食品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钟沛宁授课,钟科长详细讲解了《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他要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熟悉掌握卫生规范标准要求,提高企业从业人员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意识和责任,自觉规范生产行为
据悉,《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是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基础性标准,将于今年6月1日起在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强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