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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5-11-30 | 发 布 日 期: | 2015-11-30 |
乐昌市药监局举办《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宣贯培训
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强化小作坊经营者的第一责任意识,提高产品质量,11月19日,我局举办《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宣贯培训,邀请韶关市药监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科长钟沛宁作主讲,全市40余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者参训。
钟沛宁科长向小作坊经营者讲解自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小作坊经营者从生产场所环境、生产设备设施、原材料、食品添加剂、从业人员、产品包装及标识等七个方面加以改造,符合小作坊的要求,合法合规经营。同时,重申把好原材料进货关和产品质量关,要求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和限定区域销售登记备案制度。
通过此次培训,丰富了小作坊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强化了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提高了保证食品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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