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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3-15  发 布 日 期:  2016-03-15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2016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为切实加强我市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春季新学期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日,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分两个执法小组,对南北两面各乡镇的所有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市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及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食品留样等各项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各学校食堂进行量化分级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向被检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被检查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检查中累计发放监督意见书87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
       通过检查,增强了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促进了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维护了广大师生的餐饮食品安全。(食药监局谢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