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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8-03-30 | 发 布 日 期: | 2018-03-30 |
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金鸡药店)
乐昌市金鸡药店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已连续6个月未经营药品(2017年9月1日-2018年3月29日)。我局已回收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现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法注销乐昌市金鸡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证号:粤DB0620024。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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